13284名低收入农户有了健康保险,意外残疾、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有补偿
日期:2019-11-28 浏览

“辛苦劳作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低收入农户最担心的事莫过于此。根据省、绍兴市要求,我市今年开展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工作,为全市建档立卡的13284名低收入者,以12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健康保险。截至目前,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投保工作已全面完成。

据了解,此次健康保险实施对象为全市低收入农户,其认定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主要依据,按照上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收入标准线,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保障项目包含意外残疾保险责任和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仅指丙类费用)给付保险责任。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事件伤残,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评定,分为一至十级。保险金赔偿比例分为100%至10%,每级相差10%,最高以20000元为限。投保前原残疾部位再次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等级提高的,扣除原残疾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后进行赔付。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在每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合理治疗需要而实际发生的丙类费用(包含既往疾病,不包含美容、整形、营养、滋补等方面支出费用)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给付比例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全年起付线为800元,最高给付金额以30000元为限(如启动二次补偿,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50000元为限)。

“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低收入农户群体精准帮扶的重要举措。它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多数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较少且保险意识淡薄,一旦遭受重大疾病,极易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坚说。同时,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打破了商业保险投保范围的局限性。

据诸暨中国人寿的综合部经理倪建波介绍,低收入农户大多是“病、残、老”,这些对象是商业保险不予参保的对象。而扶贫健康保险是对低收入农户群体集体投保,不管其是否患大病、是否残疾、是否年龄超过60周岁,只要被认定为低收入农户,列入扶贫数据库,由政府统一投保扶贫健康保险,就能享受相应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