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121个、嵊州83个、新昌78个,邻市事业编招聘公告
来源:所辖县市人社局 日期:2022-04-25 浏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2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5周岁(1986年4月22日至2004年4月21 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2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2年的人员;
 
  (六)大学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绍兴市委办等32个部门66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1名。具体的招聘部门、事业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2:00。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5月29日12:00。已缴费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0: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到10:00点将收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8:30统一开始,面试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中告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包含3道题目,思考和答题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4月22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
 
  (四)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绍兴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工人文化宫的专业面试具体见《2022年绍兴市工人文化宫招聘基层文艺岗专业面试公告》。
 
  (七)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org.cn)同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0575-85099812,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对应电话。本次招聘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8503。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具体防疫要求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嵊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从嵊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对象为:绍兴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4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绍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残疾类型为肢体四级残疾或视力四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者;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视力四级残疾人员,较好眼矫正视力0.2<含>以上)。
 
  (九)上述人员中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须在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
 
  (十)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21日9时—4月28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21日9时—4月29日12时。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9日14时—5月6日16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6日9时—5月29日10时。
 
  已缴费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可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嵊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2年4月21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嵊州市文化馆编剧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嵊州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1日。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2022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八)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公布。具体查询途径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力社保局。
 
  咨询、监督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0575-83012235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2022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pdf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6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对象为:从新昌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上述人员中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4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4月29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4月29日14:00—5月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5月29日12:00。
 
  已缴费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笔试考试科目为: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到10:00将收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新昌县文化馆岗位需先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前3名的考生缴费并参加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2年4月21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新昌县文化馆专业面试由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单独组织实施,具体专业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由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新昌县文化馆岗位按专业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2×40%);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等,新昌县文化馆岗位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文化馆岗位专业面试成绩或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2年4月21日以后出具)及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4月2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
 
  (四)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根据《新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新人社发[2020]21号)规定:县外新录用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均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八)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的,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咨询电话: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0575-86235558。本次招聘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九)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十一)应聘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2022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