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就事业编,诸暨市定向招生2名
来源:诸暨人社 日期:2024-05-31 浏览

为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人才队伍结构和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 号)文件精神,2024年诸暨市计划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向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诸暨市户籍(以高考户籍为准)学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代码:0211。


三、招生专业

2024年诸暨市定向招生专业为农学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组织实施。

1.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信息为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抄告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3.组织体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考生名单电话通知各考生,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即时告知考生,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ji.gov.cn/)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

6.学校录取和备案。浙江农林大学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诸暨市委编办、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被提前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五、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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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习费用

经浙江农林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核合格,统一安排到诸暨市乡镇(街道)农技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讨确定。乡镇(街道)所属的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就业协议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和程序,并保持高考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提前批次招生时间紧,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到达,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建议考生填报志愿后尽量不出远门,以免错过体检时间。

2.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学历提升教育。定向培养生如有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不回诸暨市乡镇(街道)工作、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等情形的,均视为违约,并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项,由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0575-89009634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8795069

浙江农林大学:0571-63730908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