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带你了解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日期:2019-06-19 浏览

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开始了。按照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已将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中评委推荐权限下放到市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区、县(市),具体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和截止时间等要求,各中评委将在近期陆续公布。想申报的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年的评审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1.问:2018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能否继续申报?

答:上年度未通过评审,且上年度申报后至本年度申报时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2.问:今年申报人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答:自2019年起申报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先由个人承诺,填报《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再由各中评委协调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汇总提供。

3.问:年度考核有何要求?

答:须连续4年度(2015年-2018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中博士研究生、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18年度任期考核材料);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8年度任期考核材料。

4.问: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答: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正常及后学历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5-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博士研究生、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属2018年以前的由各中评委审核后留存备查,2018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满足90学时要求,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以纸质散装材料报送。

5.问: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90学时要求的如何补齐?

答: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90学时要求的,可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补足学时并由各中评委认定并出具学时证明,与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一并报送。

6.问:学历有何要求?

 答:正常、后学历(本科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满2年)、转评(任高级专业职务1年以上,因岗位变动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再次通过中级申报人员(已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仍以中级职务申报的)均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规定分值(其他)及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的学历要求可放宽。

7.问:专业有何要求?

答: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含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主要还是根据申报人员被聘为现职以来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和取得的主要业绩与申报专业是否吻合。

8.问:今年起有哪些专业不纳入我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重新核准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结果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自2019年起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9.问:任职年限有何要求?

答:正常申报人员需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并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人员需实际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转评申报人员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

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人员需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志性业绩的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可放宽。

以上所有类别申报人员2019年度均须在聘。

10.问: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后被聘任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一是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中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二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由所在单位聘任为工程师;三是拥有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与所从事的专业和评审专业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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